二次供水设施保洁项目行业自律诚信服务登记备案的补充通知


关于二次供水设施保洁项目行业自律诚信服务登记备案的补充通知

(穗水协[2017]6号)


各相关单位:

      《二次供水设施保洁单位行业自律诚信服务登记备案规则》(以下简称备案规则)主要是针对承接自来水公司保洁业务的行业评价。由于部分保洁单位自愿要求对非承接自来水公司保洁业务项目进行备案,按照《备案规则》的条款,应参照相关自律监督条件接受考评,经研究,因应今年的具体情况,提交资料应在总原则下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指导意见如下:

      广州中心城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费用是由水费中专项列支的资金,本质上是公共财政费用,其开支使用具有公开性和严肃性,承担其任务的相关单位理应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的义务。实行二次供水设施保洁单位诚信服务年度备案制度,主要是由委托单位通过监督合同履行情况,依据市民反馈的意见作评价依据从而对相关会员单位在社会服务一定时期中遵纪守法、诚信服务的行业自律行为作出评价和记录,也是相关单位在承接二次供水设施保洁业务的证明文件。

      一、提交资料时,一个签约单位对应一份《服务质量评价说明书》。

      二、一个签约单位的项目年度金额应达到十万元。;

      三、一个签约单位多份合同时,应在《服务质量评价证明书》分别列出明细。

      四、一个保洁单位对应多个签约单位的应按上面分别提交。



广州市城市供水行业协会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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